苏州大学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通知
时间: 2015-05-06  作者:   浏览次数: 1993

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   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,并参照国内部分高校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办法,综合考虑我校幼儿园的办园性质、办园条件和办园能力等实际情况,经后勤处党委、处务会研究,特制定《苏州大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》,具体规定如下:

一、幼儿园招生本着校办幼儿园的性质,立足服务师生为目的。幼儿园招生对象年龄为当年 9 1日前年满 2周岁及以上的我校事业编制(含人事代理制)教职工二代子女。

二、凡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的第二代子女申请入托校幼儿园,须出具本人工作证或教工卡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,开学时需凭苏州市儿童医院出具的“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证明”方可入园。

三、幼儿园原则上每学年招生一次,招生时间为每年的五月初(以学校通知为准)中间不收插班生。对于学校新引进人才符合入园条件的子女,如该年龄班有空额,可以按照随到随收的原则办理。

四、每班幼儿数上限标准核定班额为:“托班25人,小班30人,中班35人,大班40人”。年龄标准为:托班二到三周岁,小班三到四周岁,中班四到五周岁,大班五到六周岁。

根据以上管理办法,今年的具体招生工作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及范围: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且符合以下年龄要求。

    小小班: 2013831201291日;

      班: 2012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1日;

      班: 2011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1日;

      班: 2010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1日。

二、报名时间:56日至5月7日上午830-1100;下午200-500

三、报名地点:校本部幼儿园音乐教室。

四、报名流程:相关证件审核与孩子交流刷卡缴费幼儿生活用品代办。


五、报名须知:

    1、报名时请携带填好的表格(请点击链接:http://10.20.7.181/Service.php?Yid=259)、家长工作证(或教工卡)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、孩子户口簿及预防接种卡(并提供接种记录的复印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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